鲁建会函〔2021〕4号
山东建设工会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住建系统
“好工匠 新鲁班”选树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设工会,住建局、城管局工会,各委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省人才领导小组和省总工会“齐鲁工匠”建设工程的工作部署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施方案,现就做好全省住建系统第二届“好工匠
新鲁班”申报选树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基本原则和选树数量
选树范围:面向全省住建系统各行业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岗位操作的高技能职工,侧重一线高技能人才,人选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
基本原则:坚持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培育工匠人才,坚持面向基层一线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自下而上、逐级选树推荐,坚持竞争择优、好中选好。
选树数量:全省选树命名“好工匠”50名,并从“好工匠”中择优选树命名“好工匠 新鲁班”10名。
二、推荐人选标准条件
住建系统“好工匠”选树标准如下:
(一)具有优秀品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带头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甘于奉献;
(二)掌握高超技艺。具有高超技艺,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拥有精湛技能、高招绝技,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
(三)善于发明创造。在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企业或行业内得到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发挥领军作用。善于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工艺问题,积极向职工传授技能技艺、传承工匠精神,为省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做出突出贡献。
符合以上标准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推选“好工匠、新鲁班”:
1.在关键技术工艺领域取得重大革新、重大突破、重大成果,达到省内或接近国内领先水平的;
2.参与完成省、市级以上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3.获得过省、市劳动模范、富民兴鲁或者市级劳动奖章以及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
4.获得全国、省技术能手称号,或在全省技能大赛取得前3名、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前10名、世界技能大赛获得优异成绩的。
三、选树程序
(一)选树原则。坚持公平公正,选树标准、条件、程序、方式等全面公开,推荐人选对社会公示;坚持择优选树,积极动员有工会组织的单位申报,从符合选树标准条件的人选中择优推荐,不得降低标准;坚持兼顾各方,名额分配充分考虑各行各业,济南、青岛充分考虑驻鲁央企。
(二)组织推荐。
1.由设区市建设工会(住建局、城管局机关工会)进行推荐申报,各市建设工会、局机关工会每个单位在分管行业中择优推荐1至5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济南、青岛需接受驻鲁央企申报。
2.过去两年(2019、2020年度)参加省及以上住建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岗位操作工种)获得省大赛前3名、全国大赛前10名选手可优先推荐。
(二)申报审查程序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职工由所在企业工会向市级建设工会或各市住建局、城管局机关工会进行申报。
2.市级工会审查。市级建设工会或各市住建局、城管局机关工会对申报职工材料进行审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上报至省建设工会。
3.选树命名。省建设工会会同省住建厅相关业务处室从各市申报名单中确定50名“好工匠”和10名“好工匠 新鲁班”提名名单。
4.公示。省建设工会对确定的提名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命名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省建设工会发文公布。
四、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1.“好工匠 新鲁班”推荐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
2.“好工匠 新鲁班”推荐人选主要事迹材料(见附件4),一式2份,A4纸打印。
3.“好工匠 新鲁班”推荐人选的良好品格、高超技能、领军作用、突出贡献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如:职务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竞赛获奖、创新成果和转化情况、所获荣誉和称号、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列出资料目录并整理制作成册)。
4.推荐人选电子版工作照和证件照各一张(jpg格式,分辨率为413×576,不大于100KB)。
5.推荐人选公示照片(要体现出公示的背景环境)。
6.以上所有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打包压缩至一个文件夹),推荐人选材料经层层上报、审核、汇总后由市级工会于4月23日前统一报送至省建设工会。
7.材料报送地址:省建设工会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经六路三里庄17号楼302,邮编250001)。电子邮箱:jsgh@shandong.cn,联系人:刘瑞雪,联系电话:0531-87067668,18653350568。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住建系统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申报选树工作,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风尚和崇尚技能、争当工匠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和要求,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精神品格、技艺技能、领军作用、突出贡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广泛听取专家和群众意见,确保“好工匠
新鲁班”的申报选树质量。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持阳光透明、公平公正,严肃申报选树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公示期间,对群众举报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出具结论。对在申报选树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以“好工匠 新鲁班”选树活动为契机,通过部署发动、寻找推荐、专题宣传、事迹展播和组织“好工匠 新鲁班”进企业、进工地巡讲活动,确保“好工匠 新鲁班”培育选树和宣传学习活动在基层广泛扎实开展,吸引广大职工群众踊跃参与,不断扩大“好工匠
新鲁班”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附件:1.第二届“好工匠 新鲁班”名额分配表.doc
2.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好工匠 新鲁班”推荐申报表.doc
3.“好工匠 新鲁班”推荐人选主要事迹(模板).doc
山东省建设工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