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县建管局(处):
为全面调查了解全市建筑职业技能人才队伍状况,筹备组建全市建筑职业技能人才库,提升建筑职业技能水平和产业竞争力,为全市住建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范围
我市从事建筑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学术研究、教学师资、技术管理、技术操作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统计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建筑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身体健康,作风严谨,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2、熟悉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具备较丰富的行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3、从事建筑职业技能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工程师或技师(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突出技能人才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4、本人愿意且所在单位支持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建筑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相关工作;
5、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专业(技术)能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及以上:
1、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大赛前十五名;
2、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实操裁判工作;
3、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技能大赛理论或实操命题工作;
4、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技能培训考核教材、标准规范编写工作;
5、参与过全省建筑业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工作;
6、参与过全省建筑业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教学工作;
7、获得过山东省建筑行业首席技师、山东省建筑行业有突出贡献技师称号;
8、因技能水平和从事技能相关工作业绩突出,获得过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建筑行业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山东省建筑行业技术能手、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三、工作要求
请各县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全面调查了解所在地企业、院校和单位人才情况,组织填写《山东省建筑职业技能人才情况调查表》(见附件),连同每个人的工作业绩证明(证书)、荣誉证书照片电子版,于2016年8月19日前报送菏泽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
联系人:王晴 联系电话:0530-5166128
手机:15865869191
电子邮箱:hezezhiyejinengban@163.com
附件:《山东省建筑职业技能人才情况调查表》.doc
2016年8月11日